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將“全面發展協商民主”和“積極發展基層民主”作為“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”的重要組成部分,強調多種協商渠道之間要相互賦能、統籌推進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《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》將健全基層協商制度化平臺和加強各種協商渠道的協調配合作為“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”的重要內容。基層民主協商議事作為基層群眾自治的重要抓手,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有效實現形式。中山作為全國農村社區建設實驗市,多年來,不斷因地制宜創新基層治理模式,積極發揮協商民主在基層治理中問題疏導、凝聚共識等作用,探索出了中國式基層治理現代化的中山之路。
一、組織引領,協同多元主體構建良好生態
《中國的民主》白皮書指出,基層協商就是“基層黨組織、基層政府、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、經濟社會組織和群眾等,就基層社會發展及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開展協商”。不難看出,基層協商涉及多元主體,要提高協商有效性,就需要協同好多方利益,構建起良好的協商生態。中山市加強統籌規劃,扎實開展村(社區)議事協商工作,不斷推進基層民主工作制度化、規范化、常態化。一是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核心領導作用,通過黨建引領,有效匯聚多方力量。在開展基層議事協商過程中,有效搭建“村(社區)黨委+黨支部+居民代表+N”的議事協商平臺,定期召開議事協商會議,就當地發展難題、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和高質量發展需求等方面協同議事、協同解決。同時,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,凝聚基層黨員代表,村(社區)退休老黨員等,構建起一支有力的議事協商隊伍。在日常生活中,既充分了解群眾所思所想,及時發現并有效反饋群眾關切問題,又發揮輻射帶動效應,做好群眾的思想動員、問題調解工作。例如,石岐街道民生社區,充分激活基層黨員群眾戰斗力,高效收集社情民意、靈活宣傳政策法規,不斷擴大社區治理的“共治圈”。二是有效發揮群團組織的協同帶動作用,通過協同聯動,吸納整合多方資源。群團組織作為黨領導下的群眾組織,要更好地協助黨組織做好團結、聯系和服務群眾工作。例如,充分發揮團的突擊隊作用和聯系廣大青年的橋梁作用,建立“社區青年驛站”為基層群眾提供社會服務等等。三是合理利用基層自治組織的輻射影響作用,通過輻射效應,提高解決問題實效。基層自治組織是群眾最直接的代表,能夠反映基層群眾最真實的聲音,是解決相應群體間利益協調問題的重要抓手,合理利用好基層自治組織的輻射影響效應,才能實現協商議事的效率最大化。例如,橫欄鎮通過花卉苗木協會有效處理居民之間存在的行業競爭問題,推動村風民風向上向好。
二、機制賦能,閉環協商程序保障實質民主
2021年出臺的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》提出要“完善基層民主協商制度”。中山也因地制宜印發《中山市全面推進城鄉社區協商工作實施方案》,規范基層議事協商流程和內容,實現協商程序閉環,確保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得到實質保障。一是制定協商事項清單。聚焦村(社區)居民最關心關切的問題和亟需滿足的需求,完善議事協商清單,確保議事內容明確、問題精準。如東區街道橋崗社區針對老舊小區公共設施建設落后等民生問題,與100多個共建單位開列雙向協商“資源清單”200余項、“需求清單”100余項、“服務清單”100余項。二是規范議事協商流程。議事協商工作的有序開展,離不開規范的流程約束,只有明確好“怎么議”,才能使議事協商有效果。如五沙村創新實行的“五三三七”工作法,有力有效推動形成事務共商、難題共解、服務共促的村級民主協商格局。三是強化監督反饋。議事協商結果是否真實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,是否切實反映群眾真實意愿,是否真正解決實際問題,都需要群眾來做“裁判員”。所以,在議事協商的成果運用上,一定要秉持透明公開的原則,第一時間通過村(社區)事務公開欄、線上公眾號等平臺向社會公布,并暢通意見反饋渠道,接受群眾監督。如石岐街道民生社區打造的集“思”會紅色議事廳,通過搭建“線上+線下”議事協商平臺,有效發揮傾聽民聲、反饋民意作用。
三、文化浸潤,營造協商氛圍暢通治理末梢
“有事好商量,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,找到全社會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,是人民民主的真諦”。只有營造良好的協商氛圍,調動群眾參與基層民主協商的熱情,才能形成“人人參與、人人負責、人人奉獻、人人共享”的社會治理新格局。中山市也多措并舉營造民主協商文化,暢通基層治理末梢,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高質量發展。一是搭建議事協商陣地。秉持“群眾哪里有需求,議事協商就開展到哪里”的原則,要求村(社區)搭建至少一個的議事協商陣地和多個議事協商流動平臺。依托村(社區)黨群服務中心、香山書房等陣地,形成實體議事廳,同時瞄準群眾喜愛聚集的公共場所,打造多個流動議事點,如“公園紅心議事廳”“大樹下議事”“橋頭議事”等,真正實現了在家門口化解群眾糾紛,解決群眾難題。二是打造議事協商文化矩陣。以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,凝聚基層群眾共識,同時通過線下宣傳標語和線上新媒體平臺推送相結合的方式,潛移默化影響群眾理念,樹立良好協商文化,激發群眾參與基層民主協商的熱情。三是強化正向激勵。有效發揮“德治”作用,營造良好自治氛圍。結合村(社區)開展的“最美家庭”“美麗庭院”和“星級文明戶”等多項評選活動,把群眾身邊的優秀典型推向臺前,以“身邊事”傳遞社會和諧正能量,以“眼前事”弘揚積極健康新風尚,形成人人參與基層治理的良好氛圍。
作者供職于中共中山市委黨校